1、北京翻譯公司的翻譯標準”
該翻譯標準是由我國文學巨匠魯迅先生提出來的,對此翻譯標準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成為了求”而不顧譯文的流暢、通順。魯迅提出該翻譯標準是針對當時梁實秋、趙景深等學者的”的觀點的。對于”,魯迅有他自己的見解,”并不意味著要將”翻譯成”。魯迅認為”。想要把文章翻譯得好,除了要有扎實的外語功底外,還要學習外語使用國家的風俗習慣以及文化歷史;使直譯與意譯互相補充、互相融合、互相滲透、相輔相成。魯迅提出的翻譯標準在中國翻譯史上給人們留下的印象較深,但影響卻不是很大,問題在于魯迅先生對”與”的關系沒能闡釋得令人折服。——“神似“形似”與”的翻譯標準由我國著名翻譯家傅雷提出的。他在《高老頭》的(重譯本序)(“以效果而論,翻譯應當像臨畫一樣,所求的不在于形似而在于神似。“神似“形似“傳神
3、——“化境”翻譯標準是由我國博學多才的著名大學者錢鐘書提出的。他認為,文學翻譯的理想可以說是”;就是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(zhuǎn)變成另一國文字時,既能不因表達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,又能完全表達出原作的風味。錢先生的”翻譯標準與傅雷的”與”有異曲同工之妙,也是針對文學翻譯而言的。然而對于其他文體(廣告文體除外)的翻譯就沒有多大的實用價值了。例如,法律法規(guī)的翻譯不存在”的問題,因為法律法規(guī)的語言嚴謹、規(guī)范,在翻譯的過程中,不需要形象思維,不能發(fā)揮想象力隨意”。